明清家具上的龍紋雕飾一般可以分為常規(guī)龍紋和變體龍紋兩大類。常規(guī)龍紋主要特征是牙角鬃髦俱全,鱗片爪尾分明,圖案較為寫實。主要有正龍、升龍、降龍、行龍等形式,常見的圖案有雙龍戲珠、云龍、龍鬧靈芝、龍生九子等喜聞樂見的組合圖案。這一時期的寫實龍紋為帝王專用圖案。
明代的寫實龍紋大多雄勁有力,細脖、小頭、龍發(fā)多從兩角前聳,呈怒發(fā)沖冠狀,龍爪多呈五指風車狀。從明中期至晚期龍身姿態(tài)無大的變化,只是龍發(fā)從一綹變成了三綹。入清后,家具龍紋圖案中的龍發(fā)不再上聳,而是披頭散發(fā),龍身也漸粗。清代乾隆時期,龍的眉毛朝下,而且龍尾加長,頭頂雕刻裝飾七個圓包,正中稍大,周圍較小。
總體來說,明代到清乾隆前的常規(guī)龍紋大多姿態(tài)優(yōu)美,清代的很具象,雕刻非常細致,無論眼鼻毛發(fā)均精雕細刻,一絲不茍,龍身鱗片都無一疏忽。到了清晚期,龍紋姿態(tài)日趨呆板,脖子漸粗,龍鼻也大起來,俗稱“腫鼻子龍”。清代龍紋中寫實龍紋應用得十分廣泛,基本是帝王的專用圖案,宮廷中各種寫實龍紋極盡繁雜華麗之能事。圖案組織較松散、自由,到清中后期,龍紋受西方和少數民族文化的影響,加入卷草和花卉等圖案,組合形式更為多樣。
變體龍紋是指龍紋的各個部位刻畫圖案化,雕工吸收古代圖案的韻味,較為古趣,形態(tài)處理也較自由發(fā)揮,主要形式有螭龍(草龍)、虁龍、拐子龍等,在明清家具上應用相當廣泛。
以螭龍紋為例,頭似龍,一般無鱗,而且頭、爪、體部有較大的變化自由,其構成基本遵循“三停九似”的原則,也就是無論對其進行何種變形,都要保證脖、腰和尾處的位置不動,“九似”即角似鹿,頭似蛇,眼似鬼、項似蛇,腹似蜃,鱗似魚,爪似鷹,掌似虎,耳似牛。在形態(tài)構成上采用含蓄、隱喻等手法,融進了對稱與變化、均衡與運動、盤曲與伸張等諸多對立統(tǒng)一的審美因素,“三停九似”的總體構成原則是變體龍紋構形的基本韻律,蘊含著中華民族所尊崇的空靈、曲折、變化的境界。在明式家具中螭紋的應用最為普遍,雕飾活潑靈動,巧中藏拙,樸中顯美,很有生氣?此茍D樣簡樸,可做起來很有些難度。清式家具中流行夔紋雕飾,夔紋構形拐來拐去,剛好可以把家具上需要裝飾的表面充滿,而且一般在拐子上滿雕回紋,符合清式家具滿雕密飾的風格。
另外,在明清家具上以“龍”拐子形式來構圖的較多,即以拐子作為圖案的組織形式,在龍足、龍尾部位高度圖案化,轉角成方形,在填布方形空間或者做成帶直角的雕飾件時,風格上頗有獨到之處。